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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临时工虚报迁坟数量 帮村支书骗取补偿款

华人网 2014-2-21 15:37

本报讯 延庆下营村村委会临时工袁某,为逢迎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某,利用负责登记、汇总迁坟数量并制作发放迁坟补偿款名单的工作便利,虚增20个坟头,给刘某、袁某自己及其女婿骗取迁坟补偿款共计4万余元。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延庆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延庆生态智能发配用一体化示范项目是延庆县人民政府主导下,由北京市电力公司投资,在延庆县张山营镇兴建的项目。该项目的占地补偿相关事宜受张山营镇人民政府监管。

2011年3月,张山营镇政府开始推进智能电网项目中的下营村占地迁坟补偿工作。为调动下营村村民迁坟的积极性,镇政府决定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先从北京市电力公司支付的项目启动资金中预拨人民币300万元到下营村集体账户,并要求下营村村委会协助镇政府实施迁坟统计及迁坟补偿款的发放工作。

此时,刘某(另案处理)系下营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下营村全面工作。袁某系下营村村委会雇用的临时工,受该村委会指派,负责登记、汇总迁坟数量并制作发放迁坟补偿款名单等工作。

袁某在下营村占地迁坟补偿工作中,为逢迎刘某以及谋取个人私利,利用工作便利,擅自给刘某虚报11个坟头,给自己和女婿虚报9个坟头。

根据迁坟补偿标准,刘某的迁坟补偿款被虚增了22000元,袁某和女婿的迁坟补偿款被虚增了2万元。

袁某在下营村向张山营镇政府申领迁坟补偿款前,将为刘某虚增坟头数量的事实告知了他。刘某在明知其迁坟补偿款已被虚增的情况下,仍利用职权便利,在向镇政府申领迁坟补偿款的审批手续上签字,使其虚增的人民币22000元迁坟补偿款通过镇政府的审核,并经银行转账汇入其银行账户。

同日,袁某为自己和女婿虚增的迁坟补偿款,也骗过镇政府的审核,汇入二人的银行账户。

袁某在协助办案机关调查时,主动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袁某已将赃款人民币20000元退还。赃款22000元已在刘某案件中由刘某退还。

法庭上,袁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认罪。

经过审理,延庆法院认为,袁某伙同身为村党支部副书记的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刘某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的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手段,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在共同犯罪中,袁某与刘某相互配合,均系犯罪行为的实行犯,不宜区分主从犯。袁某作为证人在协助办案机关调查时,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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