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王明在沈阳一直没找到工作,靠父母从老家寄钱维持生计。 因家里没寄钱,王明饿了两天后,尾随一名17岁女孩,在楼道抢劫她的挎包后,被女孩的父亲抓住。 王明因抢劫一审获刑三年。 17岁女孩独自回家 楼道里遭抢挎包 2013年9月6日22时40分许,17岁的徐静外出后独自回家,走到沈阳市大东区某居民楼三楼走廊时,后边跟过去一名男子。后来,男子走近,一手勒她的脖子,一手抢她的挎包,徐静本能地大喊:“爸,有人抢劫!” 听见喊声,男子拿着挎包往楼下跑去,徐静也跟着往楼下追去,“他可能不熟悉楼道的情况,没往楼下跑,却跑进了住户的外挂楼道,没跑出去,又跑了回来!” 徐静追到二楼时,看见她的父亲和那名男子撕扯在一起。之后,她的父亲将那名男子按倒在地。 徐静报警后,警察赶来,将那名男子带走。 原来,当时徐静的父亲正好下楼去接她,听见徐静的喊声后,就过去抓那名男子。 毕业没工作家里没寄钱 饿两天后楼道抢包 被抓的男子叫王明,外地来沈人员,今年26岁,大学毕业,没有工作。事发第二天,王明涉嫌犯抢劫罪,被沈阳警方刑事拘留。10天后,王明被批准逮捕。 王明表示,从小,他的父母对他期望值比较高,但他一直觉得自己没有达到父母的期望。在沈阳高校毕业后,他拒绝了父母让他回老家找工作的想法,打算一个人在沈阳闯出一番天地。然而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也没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来源,一直靠父母从老家给他寄钱维持生计。 2013年9月,家里没有给王明寄钱,他一下子失去了生活来源,“两天没吃东西了,我饿得没有办法了,就想出去抢点钱换饭吃!” 被抢物品价值660元 抢劫者一审获刑3年 2013年12月,检察机关将此案起诉到法院。 经查,王明抢的挎包里面,有2部手机和1部摄像机。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物品共计价值660元。 大东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理此案认为,王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王明为初犯,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昨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一审判王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父母适当的期望
才能让孩子成长成才 法官表示,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都对孩子有所期望。然而,有的父母不了解孩子的年龄特点、智力水平,盲目地对孩子期望过高,容易让孩子产生巨大压力和焦虑情绪,当孩子达不到父母的期望时,还容易丧失自信,自责愧疚,以及产生对抗心理,这不仅达不到家长们的预期,还容易适得其反。 法官提醒广大家长,应多和孩子沟通,在了解、理解孩子感受的基础上,给孩子适当的期望,这样才能让孩子有动力,为实现父母的期望而努力,让孩子成长成才。家长的期望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孩子产生不利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