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飄著細雨,香港的雨季總是來得猝不及防。樓下停著一輛貨車,幾個工人正冒雨幫一戶人家搬遷。望著濕漉漉的搬家紙箱,想起上個月陪好友阿明遞交居屋申請表時,他那混合著期待與忐忑的眼神。申請公營房屋,那份收入證明薄薄幾張紙,承載的卻是無數家庭安身立命的重量。今天,就來聊聊這道通往安居夢想的關鍵門檻——居屋的入息與資產限制,以及那些表格背後容易被忽略的魔鬼細節。
很多人以為查清楚自己薪水有沒有「超標」就足夠,這想法太天真。房委會的「入息」定義,遠比你想的複雜。它指的是你在申請日期前連續六個月的「平均每月收入」,而且涵蓋所有「經常性」收入。薪水單上的基本月薪、佣金、津貼、年終花紅攤分、甚至超時補水,統統都要算進去。打兩份工?對不起,兼職收入一樣跑不掉。記得去年幫表弟核數,他以為兼職教琴的現金收入「神不知鬼不覺」,結果差點因漏報被DQ(取消資格),嚇出一身冷汗。
「資產」這關更是隱形地雷區。除了銀行存款、股票、基金這些顯而易見的,很多人忽略了自己持有的外幣、黃金、甚至古董字畫(如果有幸擁有)的現值都要申報。最常中伏的是什麼?是那份以為「無傷大雅」的儲蓄保險!現金價值超過某個數額,一樣要計入資產淨值。還有,別以為剛申請的私人貸款(比如裝修貸)能降低你的資產額,房委會看的是「淨資產」,即資產總值減去你的負債。曾聽過一個慘痛案例:申請人剛好把錢投入了非流動資產(如未到期定存),手頭現金不足,偏偏負債(卡數)要計,一加一減,資產淨值「超標」飲恨。
房委會的限額是按「家庭人數」劃分級距的,差一個人,門檻可能差一大截。但「家庭成員」定義有講究。已婚人士通常夫婦二人必須一起申請(除非已合法分居或離婚)。與父母、成年子女同住,想以「核心家庭」申請?要證明他們在港確實「無擁有住宅物業」且「無領取任何房屋福利」。曾有人因同住老父多年前在內地有間鄉下祖屋(即使已荒廢),申報不全被揪出,資格泡湯。收入計算也一樣,所有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收入都要合併計算,即使剛畢業的兒子只賺萬五蚊月薪,這筆數也會實實在在加進去。
遞表前半年,是關鍵的「收入審查期」。這期間突然轉工加薪?恭喜你,但可能樂極生悲。即使加薪後的新收入已超出限額,只要審查期內六個月的平均數未超,理論上仍合資格。但切記,若在申請期間(特別是審批尾聲)轉工導致收入大幅上升,必須主動向房委會更新資料,隱瞞後果嚴重。更棘手的是非固定收入人士,例如靠佣金、花紅的銷售員,或自由工作者。房委會通常要求提供更長時間(如前12個月)的收入證明來推算「平均每月入息」,波動太大者風險驟增。建議這類人士提前至少一年整理好清晰完整的收入紀錄,銀行月結單、稅單、僱主證明信缺一不可。
以為遞完表就一勞永逸?大錯特錯。房委會有權在「攪珠」後甚至簽臨約前,要求申請人再次更新入息及資產狀況(俗稱「複檢」)。這段期間如果升職加薪超標,或者突然繼承了一筆遺產,都可能導致資格被撤銷。這不是危言聳聽,是真實發生過的案例。最穩妥的做法,是在整個申請過程中,盡量保持財務狀況穩定,避免大額不明資金流入(如突然收到親友巨額「餽贈」),也不要進行高風險投資導致資產值劇烈波動。夢想近在咫尺卻因一時大意而破碎,那才叫痛徹心扉。
看著鄰居最後一個紙箱被搬上車,貨車緩緩駛離。那道鐵閘關上,隔絕了雨聲,也隔絕了他們過往的漂泊。申請居屋的路,從來不是填填表格那麼簡單。每一個數字背後,都是生活的重量與取捨。仔細衡量每一分收入,誠實面對每一筆資產,在規則的縫隙間穩步前行。這份「資格」不僅是冰冷的數字門檻,更是對未來安穩的一份鄭重承諾。但願每個在雨中等候的人,終能迎來屬於自己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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