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那年冬天,我窩在台北的小公寓裡,窗外陰雨綿綿,連呼吸都帶著濕冷的倦意。工作像一灘死水,每天重複著打卡、開會、加班,靈魂彷彿被掏空,只剩下機械式的動作。朋友問起近況,我只能苦笑:「活著而已。」直到某個深夜,翻到舊相簿裡一張泛黃的照片——那是大學時獨自騎單車環島的瞬間,臉上掛著汗水和傻笑,眼裡閃著光。那一刻,胸口像被什麼狠狠撞擊,我突然明白:生活不該是苟延殘喘的灰燼,而是該燃燒的野火。
熱情這東西,從來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更像藏在心底的火種,等著你親手點燃。年輕時,我總以為熱情是轟轟烈烈的大事,比如創業成功或環遊世界。後來才懂,它藏在微小縫隙裡:可能是清晨煮一杯手沖咖啡的香氣,或是下班後窩在書房寫一首爛詩的笨拙。關鍵是,你得停下來傾聽自己。有段時間,我沉迷於「效率至上」,把時間切成碎片,追逐別人的目標,結果越跑越空虛。直到一場大病逼我躺平,我才學會:熱情需要空間呼吸,就像野火需要風的縫隙。
點燃的過程,總伴隨著恐懼。怕失敗、怕被笑、怕白費力氣。我試過學油畫,第一幅作品像小孩塗鴉,朋友調侃「這能賣錢嗎?」差點把畫筆折斷。但某天,我盯著那坨混亂的顏料,想起小時候在鄉下玩泥巴的純粹快樂——無關成敗,只為當下。於是咬牙繼續,現在畫室成了我的避風港。這不是雞湯,是血淋淋的體悟:熱情的燃料,往往是「敢於當個傻子」的勇氣。社會總教我們精明計算,可真正活著的人,都帶點癡狂。
打造無悔人生?聽起來像口號,其實是每天的小選擇堆疊。我認識一位七十歲的茶農阿伯,一輩子守著山頭的茶園,別人笑他固執,他卻說:「每片茶葉都有它的季節,急什麼?」他的「動力」不是驚天動地,是三十年如一日,清晨四點摸黑採茶,指縫嵌著泥土的堅持。回頭看,我的環島夢擱置多年,重拾後才發現:動力不在終點,而在路上踩踏的每一腳。當你為熱情行動,時間不再是敵人,而是夥伴。那些深夜寫稿、假日學琴的時刻,累積成生命的厚度,回頭看,連失敗都閃著光。
現在的我,學會把「燃燒」當成日常儀式。不是時刻沸騰,而是允許火苗忽明忽暗。累了就添把柴——可能是讀一本冷門小說,或去河邊發呆看雲。熱情不必永遠熾烈,但絕不能熄滅。因為當火焰還在,哪怕人生颳起狂風,你總能看清方向:活著,不是為了被記住,而是為了不辜負那個還能心跳的自己。
這篇打到心坎裡!我也曾困在加班地獄,直到開始學烘焙才找回呼吸,現在每週烤失敗的蛋糕都是小確幸。
請問怎麼區分「一時興起」和「真正熱情」?我常三分鐘熱度,試過健身、寫作都半途而廢。
超同意「敢當傻子」那段!社會壓力讓人不敢嘗試,但失敗又怎樣?至少比後悔強。
文中的茶農阿伯讓我淚目,我爸也是這樣一輩子種田,別人說他傻,他卻活得比誰都踏實。
想問如果找不到任何熱情怎麼辦?每天醒來只覺得累,連試的力氣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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