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老朋友來問我,說公司要裁員,老闆提到「n+1」的補償,他卻搞不清楚這個n是公司年齡還是自己的工齡。這問題讓我想到,職場上太多人對勞動法一知半解,結果權益白白損失。今天就來聊聊這個話題,分享我從業多年看到的真實案例。
先釈清核心概念:n+1裡的n,絕對是指員工的工齡,不是公司年齡。公司年齡是企業成立多久了,工齡是你為這家公司工作的年資。舉個例子,如果你在一家成立10年的公司工作3年,那n就是3,不是10。為什麼?因為勞動法補償規則的核心是保障員工付出,不是企業的歷史。
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算一年;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這裡的n就是你實際工作的年數。至於那個+1,通常是代通知金,意思是公司沒提前30天通知解約,就得額外付一個月薪水當補償。這規則看似簡單,實務上卻常出糾紛,比如公司故意把n算成公司年齡,想少付錢。
我遇過一個真實案例:小陳在一家成立8年的公司做了5年,被裁時老闆只肯給n=8的補償,理由是「公司資歷深」。小陳據理力爭,拿出勞動法條文,最後仲裁判公司得按工齡n=5計算,再加1個月代通知金。總共拿到6個月工資。這例子說明,員工得懂法才能自保。記住,n的計算只看你的工作證明,像勞動合同、薪資單或打卡記錄。
那麼,n+1在什麼情況下適用?常見於公司主動解除合同,比如經濟性裁員或違規解僱時。如果員工自己辭職或嚴重違紀,就沒這補償。實務中,有些公司玩文字遊戲,聲稱+1是「額外福利」非強制。但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1是法定責任,除非公司提前通知了。這裡提醒大家,簽協議前務必細看條款,別被話術忽悠。
最後,給點建議:職場變動難免,但別讓權益睡著。平時保留工作證據,萬一遇到爭議,先協商不成再走勞動仲裁。記住,n+1不是施捨,是你應得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