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雷陣雨剛停,巷口麵攤老闆阿國邊擦桌子邊跟我嘆氣:「三個月了,那間電子廠的老闆訂五十份便當沒付錢,電話換了,廠房都空了。」他手上那疊泛黃的簽單,被電風扇吹得啪嗒作響。這畫面我太熟悉——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無論是街邊小店還是中小企業主,誰沒遇過幾筆收不回來的呆帳?但你知道嗎?那些真正能守住血汗錢的人,往往不是靠兇神惡煞的討債公司,而是摸透了法律暗巷裡的「合法捷徑」。
講到「收數」,多數人腦海浮現的大概是黑衣人或電話轟炸。但這條路,根本是提著汽油桶救火。去年台中就有個案例:五金行老闆被倒帳兩百萬,氣不過找道上兄弟處理,錢沒討到半毛,反而因教唆恐嚇吃上官司,店面鐵捲門還被潑漆,嚇跑老主顧。真正聰明的獵人,懂得把《民法》當陷阱,《強制執行法》作繩索——看似溫吞的法律程序,其實藏著一刀見血的效率。
比如那張躺在你抽屜深處的「本票」。多數人簽名時只當走形式,卻不知它是法律核發的速通卡。我曾幫台北服飾店林小姐操作過:客戶開的二十萬本票到期未兌,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從遞狀到拿到裁定書只花十二天,比新辦手機門號還快。這張蓋著法院大印的紙,等於國家認證的討債令,接下來就能帶著它去查封對方財產。重點是什麼?整個過程不用跟債務人吵半句話,連照面都不必。
再說更冷門的「支付命令」。高雄化工原料供應商張老闆的經歷很典型:被合作十年的廠商拖欠貨款,對方還厚臉皮傳訊息說「最近周轉不靈多包涵」。我教他直接整理出貨單與對帳紀錄,向債務人戶籍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法院只審查書面證據,債務人收到後若二十天內沒異議,這張命令就等同確定判決!後來對方看到郵差送來的法院牛皮紙袋,第三天就捧著現金來和解。法律白紙黑字的威懾力,有時比八家將陣頭還有用。
若遇到硬頸的債務人呢?新竹科技公司曾碰過客戶搬出「品質瑕疵」當拒付藉口。這時要祭出「假扣押」這步險棋。先在半夜突襲查清對方銀行帳戶,天亮立刻帶著擔保金衝法院聲請扣押。當對方發現戶頭突然凍結,連員工薪水都發不出來,態度往往會從刁鑽變謙卑。不過這招像外科手術,得算準時機下刀——太早打草驚蛇,太晚對方早脫產了。
走過十幾年幫企業收帳的路,我最深的體悟是:討債不是比誰拳頭大,而是比誰更懂遊戲規則。去年幫桃園一家傳產老廠追海外欠款,債務人在越南設廠擺爛。我們透過國際司法互助管道,拿著台灣的確定判決去越南法院認可執行。當越南法警貼封條在對方廠房大門時,那老闆才驚覺,原來法律佈下的天羅地網,比想像中更遼闊。
下次被倒帳先別拍桌罵娘,翻翻《民法》債編,裡頭藏著比你凶神惡煞的親戚更管用的武器。真正的高手,能把法庭變成最優雅的討債擂台。
本票裁定真的這麼快?我三年前被欠工程款,律師說要半年起跳
看完馬上去翻抽屜,還真找到兩張泛黃的本票!但債務人公司早就解散了怎麼辦?
支付命令那段太理想化了吧?我去年申請過,對方隨便寫個異議書就進入訴訟拖時間
假扣押要擔保金三分之一,我欠款才拿不回,哪來多餘錢凍結在法院?
如果對方是擺明耍賴的專業老賴,財產早就掛在親戚名下,這些法律途徑還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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