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咖啡廳角落,陳生把玩著冷掉的咖啡杯,聲音沙啞:「律師說手續費加管理費至少八萬,我連這筆錢都要借。」他苦笑,桌上散著法院文件。這不是個案。在香港、台灣,甚至紐約、倫敦,破產這條路上最大的絆腳石,往往不是債務本身,而是那些藏在條款縫隙裡的「費用」。
十年前我陪親戚走過破產程序,親眼見證他如何被層層費用榨乾最後一滴血。律師樓報價單上跳動的數字像老虎機,每小時計費的諮詢費比急症室還貴。更諷刺的是,當你連麵包錢都要計算時,法院要求你先繳清「破產申請費」才能獲得債務解脫——這道門檻,把多少絕望的人擋在門外?
核心費用解剖:以香港為例,破產管理署的申請費現為港幣$2,850,這只是入場券。委任破產受託人按案件複雜度抽佣,簡單案件約收資產總值15%,若涉及變賣房產,佣金可能飆到資產價值的20%以上。在台北,法院程序費用約新台幣1,000元,但律師代辦費動輒五萬起跳。這些數字會咬人。
隱形費用更致命:多數人沒算到「機會成本」。破產期間禁止擔任公司董事、無法申請信用卡,連求職都可能被拒。我認識的裝修師傅阿權,因破產紀錄丟了地盤監工職位,月薪從四萬跌到一萬八。這筆帳,從來不會出現在費用清單裡。
實戰省錢術:別急著簽律師委任書。香港法律援助署有「破產法律支援計劃」,符合資格者費用全免。台北法扶基金會提供類似服務。我曾教申請人用「費用分拆術」:自行向法院遞狀(省下代辦費),只聘律師撰寫陳述書(省三分之二費用)。更關鍵的是「文件自煮」——銀行月結單、債務列表全部親手整理,光這步就能砍掉律師事務所數千元文書費。
血淚避坑指南:小心打著「債務重組」幌子的顧問公司!去年香港消委會接獲案例,某公司收取$38,000「評估費」後人間蒸發。記住:正規破產程序不會要求預付巨款給第三方。簽署文件前務必核對收費項目是否列明在《破產條例》許可範圍,香港破產管理署官網可下載最新費用表。
當你走出破產管理署大門,手裡那張解除令輕如羽毛,那些被費用啃噬的日夜卻重如鉛塊。這條路本該是重生起點,別讓收費陷阱把它變成另一場掠奪。真正的破產智慧,是看透帳單上每筆數字的真相——有些費用值得付,有些根本是窮人稅。
「律師費5-15萬這段太真實!當初就是被話術哄著簽了空白委任書,最後帳單冒出『檔案儲存費』每月$800」
請問自行遞狀的具體流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正本?怕被法院退件
補充一點:香港破產期間的強積金會被豁免扣押,這點很多人不知道
破產後想開小吃攤,商業登記會受影響嗎?
「機會成本那段戳中痛處失去銀行工作三年了,現在開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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