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一點,辦公室的冷氣還在嗡嗡作響,桌上堆著厚厚一疊票據影本和往來郵件記錄。螢幕上那間合作多年的供應商財務報表,最後一欄刺眼的紅字,讓我胃部隱隱絞痛。老闆下午那句「他們要是倒了,我們這批貨款就懸了」還在耳邊迴盪。原來,當債權人不是拿著借據催收那麼簡單,有時,你得親手按下那個「破產申請」的按鈕。這條路,我陪著公司走過,每一步都像踩在碎玻璃上。
很多人以為,債務人撐不下去才申請破產,但對債權人來說,主動出擊往往是止血的最後手段。不是冷血,是現實。當債務人資產像沙漏一樣流失,再不行動,最後連一粒沙都抓不住。台灣《債務清理法》裡那套「破產」程序,就是法律給債權人的手術刀,只是這刀怎麼用,何時用,學問太深。
啟動的開關,藏在「債權證明」裡。這不是借據影印那麼簡單。每一筆貨款、借款、票據,背後的合約、出貨單、驗收紀錄、催告存證信函,甚至Line的對話截圖,都是拼圖的一塊。律師事務所那次,我們光整理三年前一批模具款的往來郵件就花了兩天。法院看的是「法律上站得住腳的債權」,模糊地帶?那等於把子彈卡在自己槍膛裡。記得把債務人名下財產清單也摸清楚,土地謄本、車輛登記、專利權… 沒資產可分的破產,只是走個心酸的過場。
踏進法院遞狀,才是漫長的開始。那份「破產聲請狀」寫得像生死狀,債權金額、原因、證據清單,一字一句都像在烙鐵上行走。法院不是按個鈕就受理,它會掂量:這債務人是不是真沒救了?債權人說的是不是全部事實?我們遇過法官要求補三次資料,從銀行往來明細到債務人近三個月的金流,剝洋蔥一樣,剝到財務長差點崩潰。那份「破產宣告」裁定書下來時,沒有贏家的喜悅,只有沉重的真空感。
收到法院通知,別以為就能等著分錢。魔鬼藏在「債權申報期間」裡。法律上的死線(除斥期間)一過,天皇老子也救不回你的債權。申報內容更要命,利息算到破產宣告前一天?違約金怎麼主張?擔保債權怎麼列?那次我們漏報一筆延遲利息,幾十萬就白白蒸發。法院還會召開「債權人會議」,那場面比菜市場還兇險。抵押權人想獨吞廠房,小供應商哭訴員工薪水,我們握著無擔保債權,坐在後排像等著撿麵包屑。
破產管理人是關鍵角色,他負責翻箱倒櫃找錢。但別當甩手掌櫃,緊盯他每一步:變賣資產的價格合不合理?債務人有沒有藏匿財產?我們曾發現管理人漏列債務人一筆海外授權金,緊急遞狀聲明異議才攔下來。最後的「分配表」更是字字驚心,看著自家債權排在償債順位後段,能拿回三成就該偷笑。那筆追了三年的貨款,最後換來一張微薄的支票和一紙「清算完結」裁定,連印刷成本都不夠付。
走過這遭才懂,申請債務人破產像一場精疲力竭的圍城戰。法律條文是冰冷的框架,填進去的是血淋淋的現實:信任的崩塌、生意的殘酷、人性的算計。它救不了已經沉沒的船,頂多撈回幾塊漂浮的木板。真正重要的,或許是在風暴來臨前,看清夥伴腳下的甲板是不是早已裂開細縫。下次簽長單,我口袋裡那份「強制執行同意書」,捏得比合約還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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