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窗外的維港燈火通明,我啜著微涼的伯爵茶,筆電螢幕上是密密麻麻的數字表格。對面坐著一對中年夫妻,阿明和淑芬,他們握著剛簽下的第二間公寓預售合約,臉上興奮與憂慮交織。「陳生,這15%的額外印花稅,真的沒辦法避開嗎?七百多萬港幣的房子,光稅就吃掉我們一輛賓士…」淑芬的指尖無意識地敲著茶杯邊緣,那聲脆響,正是許多香港投資者踏入第二物業門檻時,心裡碎裂的算盤聲。
香港樓市向來是刀鋒上的遊戲,而第二套房的印花稅,無疑是最鋒利的那道刃。它不叫懲罰,卻實實在在懲罰著想分散資產、為子女鋪路、或追求租金回報的普通人。我翻開他們的文件,指著稅務局那張令人心驚的「從價印花稅」階梯表:「看這裡,超過300萬的住宅交易,稅率直接跳到8.5%,但這只是基本盤。重點是後面這個——『額外印花稅』(AVD),非首置客買第二間或以上住宅,一律再加15%,這才是真正割肉的刀。」阿明倒抽一口氣,他原先只算了那8.5%。
「難道沒有縫隙可鑽?」阿明不甘心地問。我推開茶杯,抽出一張白紙畫起來:「有,但像走鋼索。第一個關鍵詞:『首置身份』。稅局認的是『個人』是否全球擁有住宅物業,不是看家庭。如果淑芬名下完全零物業,這次合約只寫她一個人名字,就能避開AVD。」夫妻倆眼睛瞬間亮了,但隨即黯淡——淑芬收入證明不夠強,銀行貸款恐難批。「第二條窄路,」我繼續畫:「『甩名再買』。假設你們現有聯名物業,先內部轉讓其中一人業權,比如阿明把名下50%『送』給淑芬,這動作本身也會觸發印花稅,但稅基是按業權比例計,可能遠低於15%。完成後,阿明變回『無殼』,就能用首置身份買新樓。」
淑芬眉頭緊鎖:「內部轉讓也要繳稅?」「當然,」我點著紙上的數字:「稅局精得很。比如你們現居市值1500萬,阿明轉讓一半業權給妳,等於750萬交易。非首置稅率是8.5%,加AVD15%,總稅率高達23.5%!算下來要繳176萬!但妙的是——如果這筆『交易』發生在正式買第二套房之前,阿明甩掉業權後就重獲『首置』光環,買新樓時省下的15%AVD,可能比176萬還多。」阿明抓過計算機猛按,手指都在抖。
「還有更險的招,」我壓低聲音:「找個完全信得過、又符合首置資格的親友代持。但這是雙面刃——法律上房子是他的,哪天他翻臉或欠債,房子可能被債主拍賣。也有夫妻玩『離婚再買』,稅局近年專抓這種,查到就是補稅加罰款。」我看著他們猶豫的神色,知道這些手段像在懸崖邊跳舞。「歸根結底,」我嘆口氣:「真正的聰明錢,早就不只盯著住宅。同樣預算,買工商鋪、車位,甚至海外房產,完全避開AVD。但風險和回報,你們得自己秤。」
窗外一艘天星小輪緩緩駛過,船燈在暗夜中劃出微弱卻固執的光。阿明忽然抬頭:「如果…我們用公司名義買呢?」我笑了,這問題總會來。「公司買樓,免AVD?對。但別忘了『買家印花稅』(BSD)——非香港公司或非永久居民買家,一律繳房價15%!就算你用本地公司買,未來賣出時,公司股權轉讓也可能被稅局『刺穿面紗』,追討利得稅。」複雜性像維港的潮水,一層疊一層。
那晚送走他們時,淑芬回頭問了最後一句:「陳生,你說這麼多,你自己敢用這些招嗎?」我站在霓虹招牌下,影子被拉得很長。「我見過有人省下千萬,也見過有人被稅局追到破產。這遊戲,玩的是你對規則的理解深度,和…」我指了指心臟位置:「這裡的承壓能力。」
三個月後收到阿明的訊息,他們選擇了最笨但最穩的路:淑芬獨自簽約,咬牙提高首付壓低貸款額。附加稅單上的數字依然刺眼,但至少夜裡睡得著。他傳來一張照片:新屋陽台上,兩杯紅酒對著海,旁邊計算機螢幕還亮著,上面是下一筆投資的試算表——這次,是日本福岡的小公寓。聰明錢永遠在流動,而稅,只是旅程中必須計算的過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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