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整理舊文件時,翻出一張泛黃的厘印紙,邊角都磨毛了。突然想起二十年前幫母親處理第一個唐樓單位時,在稅務局櫃檯前手忙腳亂填表格的模樣。香港樓宇買賣的「打厘印」程序,對許多初次置業者就像闖迷宮——明明知道要繳費,卻總在深夜驚醒:「我到底繳夠沒有?」
所謂「打厘印」,正式名稱是物業印花稅,是香港政府對不動產交易徵收的稅項。這筆費用像道隱形門檻,跨不過去,物業轉讓在法律上便站不住腳。我見過太多心急的買家,簽完臨約才抓著頭髮發現:「原來仲有呢筆數!」更慘的是計錯稅階,平白多付十幾萬的例子年年上演。
現行制度將住宅印花稅分成三把尺。第一標準稅率最溫柔,專屬香港永久居民的首置客。四百萬的樓?印花稅只要100元,便宜過食餐好飯。但當樓價攀過兩千萬,稅率便陡升至4.25%,買層山頂豪宅隨時要繳過百萬稅款。這把尺最弔詭在於「首置」定義——若你早年聯名持有車位,恭喜,首置優惠即刻泡湯。
第二標準稅率像個懲罰機制,專打非首置的本地買家。同樣買千萬物業,首置客付37.5萬稅,你卻要硬吞75萬。去年幫客戶處理跨境繼承案,委託人因繼承了祖輩半個單位,購置新居時就被這條稅階狠咬一口。他在稅務局拍桌:「我繼承嗰半個單位仲喺強拍階段啊!」官員只冷回:「系統顯示你名下有業權。」
最鋒利的刀當屬新住宅印花稅,2016年出鞘專斬非永居及公司名義買家。15%劃一稅率,買層五百萬上車盤要繳75萬稅,比首置客足足多付71.25萬。曾有內地家長為留學子女購置豪宅,簽約時才知要另繳15%稅,當場氣得撕毀臨約賠訂。這條例近年雖放寬「先免後徵」,但退稅程序繁複得讓律師樓每年多賺百萬手續費。
非住宅物業倒是另片天地。商舖寫字樓交易只按第二標準稅率計,二百萬鋪位印花稅不過100元,過千萬也僅4.25%。難怪近年多了投資者轉戰工廈,我認識的廠佬陳生,去年在葵涌掃入三層單位改裝迷你倉,印花稅省下的錢夠他再買個車位。
計稅陷阱往往藏在細節。那年幫客戶買半山老宅,成交價明明寫八千萬,打厘印時卻被追繳三百萬稅差。原來買賣合約包含價值千萬的古董傢俬,稅局認定屬交易對價。更常見是「送裝修」變相壓低樓價,稅局職員火眼金睛,見你五百萬買太古城三房即斷定有貓膩。
繳稅死線是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三十日,逾期罰款驚人。曾有位移民客人因時差搞錯日期,遲交兩天被罰稅款10%,八十萬稅金變八十八萬。現在我總提醒客戶:簽約後立刻在手機設三個提醒,稅局對「忘記了」三字零容忍。
深宵寫到這裡,窗外維港燈火通明。每盞燈背後都是打過厘印的物業,這筆費用像城市運轉的隱形齒輪。明早要陪年輕夫婦去繳首置稅,他們為百萬首期已掏空積蓄。遞交印花稅申請表那刻,我總會輕拍對方肩膀:「痛一次就好,呢張紙係你哋間屋嘅出生證明。」
評論:
我係持單程證新移民,剛拿到永居身份證。如果以永久居民身份買樓,但三年前用非永居身份買過車位,仲可唔可以當首置?
同女朋友聯名買樓,佢係香港出世但中學移民加拿大而家返嚟工作,稅局會當我哋係本地買家定非永久居民?
文中提到繼承半個單位影響首置資格,如果我繼承嘅祖屋係大陸物業,香港稅局會唔會查到?
見你提到非住宅稅率低,如果用有限公司名義買住宅單位再轉租俾自己,係咪可以避過15%新稅?
打厘印後有冇正式證明文件?我十年前買嘅居屋厘印紙搬屋時遺失,而家想補領要去邊度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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