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來台北工作那年,租下民生社區一間老公寓的小套房。簽約那天,房東林太太笑咪咪地遞來一式兩份合約,我急著搬進去,看也沒看就簽了名。直到半年後想申請租屋補貼,才發現合約上根本沒貼那張小小的綠色印花。「啊,那個厘印費啊,」林太太在電話那頭語氣輕鬆:「省下來我們雙方都划算啦!」結果呢?我的補貼申請被打回票,還得回頭追著房東補程序,差點鬧上調解委員會。
這張比郵票還不起眼的「印花稅票」,台灣人習慣叫它「租金厘印」,法律上正式名稱是「租賃契約印花稅」。多數租屋族根本不知道,這筆錢不只關乎合約效力,更藏著房東不敢明說的節稅密碼。根據《印花稅法》第五條,財產租賃合約每滿一千元要貼一元印花稅,超過萬元部分每萬貼四元。聽起來像零錢?但台北市平均月租三萬的套房,一年合約的厘印費就要$12 + (24,0000.0004)12 = $127元——重點是這筆錢依法該由房東負擔。
為什麼房東總想跳過這步驟?關鍵在「稅籍曝光」。當房東乖乖貼上印花,等於向稅局申告:「我在這裡有房租收入。」未來國稅局查稅時,這張合約就是鐵證。我認識的包租公老陳私下算過:台北一間月租四萬的房子,若沒申報租金收入,每年可少繳近兩萬的綜所稅,比省下的厘印費多百倍。難怪有些房東寧可口頭承諾降五百元房租,也要租客配合「別走正式流程」。
但租客的損失在哪?首先,沒貼印花的合約在法律上屬於「證據力不足」。去年中和有案例,房客提前解約被扣兩個月押金,上法院時房東拿出未貼印合約,法官直接認定「契約形式不備」,押金全數判還。其次,所有政府補貼如租金補貼、育兒家庭租屋援助,都要求檢附貼印花合約正本。最麻煩的是,當你想用租約辦戶籍遷入或申請某些證明,那張綠色小紙片就是通關密語。
經過幾次教訓,我現在簽約時會帶著計算機現場算給房東看:「阿姨,我們月租三萬六,印花稅這樣算:第一萬貼12元,剩下兩萬六每萬貼4元,一年就是(12+10.4)*12=268元。這筆我來貼沒關係,但合約要註明『印花稅由承租人代繳』。」神奇的是,當房東發現你懂遊戲規則,反而會更認真看待合約細節。有次房東聽到計算機按鍵聲,立刻抽回合約:「等等!管理費另外簽附件啦,分開算印花比較省」
進階省錢技巧在「拆解租金結構」:把租金、管理費、車位費分項列明。假設月租總額三萬,拆成「房租兩萬七+管理費三千」,印花稅計算基數就從三萬降為兩萬七,一年省下(3,0000.0004)12=14元。更聰明的是「縮短簽約期」戰術。多數人愛簽兩年約求穩定,但超過一萬元的月租若簽兩年,合約總額直接破廿四萬,印花稅級距跳升。改簽「1+1」年約(第二年續約權),每年合約總額壓在十二萬內,兩年省下近百元。
去年幫朋友處理糾紛時,發現連律師都忽略的魔鬼細節:押金也要貼花!押金通常收兩個月租金,屬「擔保性質契約」,同樣要按借款利率貼千分之四印花稅。七萬二的押金就得貼28.8元印花稅票。我總在簽約時笑著提醒房東:「押金合約也要貼喔,不然將來有爭議,您收的押金法律效力會打折。」這時房東的表情,往往比發現租金算錯還精彩。
最近在幫新創團隊談辦公室租約,見識到商業租賃的印花稅攻防戰。房東主動提出「管理費由物業公司直接開票給租客」,等於把租金拆解為「房租+代收代付」,成功將月租廿萬的印花稅從每年3,072元降到2,304元。省下的錢夠買台咖啡機,每天早晨聞著現磨咖啡香時,都覺得那張綠色小貼紙閃著智慧的光。
真正經歷過租屋糾紛的人都懂,那張被曬得褪色的厘印票,貼的不只是合約效力,更是雙方對遊戲規則的尊重。下回簽約時,別急著握筆,先問聲:「阿姨,印花票貼了嗎?」這輕描淡寫的一問,可能省下未來數月的奔波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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