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香港公寓裡,阿蒂娜握著那張泛黃的合約發怔。十五年來每天工作十八小時,如今雇主一句「不需要了」就將她掃地出門。當仲介提到「長期服務金」時,她混濁的眼睛突然亮起來,卻在聽到「需雇主自願申請」後又黯淡下去。這筆相當於五年薪水的補償金,原來近在咫尺又遠在天邊。
冷氣維修工陳師傅告訴我這個故事時,他正幫阿蒂娜雇主家修冷氣。那菲律賓婦人蹲在後樓梯啃麵包的背影,讓他想起自己母親當年在紡織廠被剋扣退休金的模樣。在亞洲各城市,數百萬外傭用青春撐起無數家庭運轉,卻常在離職時發現權益像散落的拼圖,不知從何撿起。
香港《僱傭條例》那條深藏玄機的條文寫著:連續受僱五年以上,因裁員/健康問題/死亡被解僱,或合約屆滿不續聘時可獲長期服務金。但魔鬼藏在「連續性」的定義裡——曾有位印傭因回鄉奔喪中斷合約兩週,五年資歷瞬間歸零。當她拿著勞工處公文在灣仔天橋痛哭時,路過的白領們還以為是情傷。
計算公式看似簡單:月薪×2/3×年資。但當我翻開廿宗仲裁案例,發現雇主們的「創意」令人咋舌:有將底薪壓到最低工資,其餘算「自願獎金」的;有要求簽署「自願離職證明」換機票的;最狡猾的是某中環律師,每月分四次發放薪資,成功將月薪定義為四分之一。
去年在油麻地社區中心,我看見印尼姑娘西蒂拿著破損的銀行簿子發抖。雇主宣稱「自動轉帳失敗」改用現金支付,離職時卻拿不出付款紀錄。勞工處職員嘆氣搖頭的瞬間,她五年青春凝結成牆上時鐘的滴答聲。這筆帳,終究需要雇主良心配合。
實戰申請要過五道鬼門關:第一關是離職原因定性,雇主若咬定「行為不檢」就可能翻盤;第二關薪資證明,切記保留載明工資細項的合約副本;第三關時效陷阱,勞資審裁處只受理離職後半年內的申索;第四關雇主破產風險,曾有外傭等到判決才發現公司已清算;最後是那張要命的「服務證明書」,上面若寫著「雙方合意解約」,所有努力即刻化為烏有。
深水埗唐樓裡,越南阿姨阮氏教我的土法煉鋼術很管用:每月偷拍薪資條存雲端;返鄉前複印所有合約用防水袋密封;甚至錄下雇主口頭承諾的年終獎金。她咧嘴笑說這是「傭界生存指南」,眼角的魚尾紋裡藏著十年前被坑掉三年服務金的教訓。
當妳站在勞資審裁處門外,別被那排西裝革履的雇主律師嚇退。去年有位尼泊爾姊姊舉著自製海報,用紅筆畫出合約陷阱條款,逼得對方當場和解。她的秘密武器是整本貼滿便利貼的《僱傭條例》袖珍版——知識真是弱者的核武器。
離職面談那夜請打開手機錄音,雇主那句「生意不好」可能價值八萬港幣。若收到「自動辭職」文件要立刻畫叉簽註,勞工處認可的異議標記比血手印更有力。記住,清潔阿姨教過我們:再髒的抹布,擰乾了也該有自己的形狀。
評論:
雇主上個月突然說要搬去英國,讓我簽自願離職才給機票,現在看到這篇背脊發涼請問追討時效從哪天起算?
文中提到月薪認定問題太真實!我家阿姨薪資分兩筆轉帳,雇主帳戶還不同名字,這樣能合併計算嗎?
如果雇主公司倒閉破產,長期服務金是不是就拿不到了?有沒有預防措施?
離職證明書該注意哪些關鍵字?「合約期滿」和「協議終止」有區別嗎?
五年內有次轉換雇主空窗21天,仲介說資歷中斷,但新舊雇主是兄妹關係,這種特殊情況能爭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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