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别冲动,先稳住。找律师?是,大案子或者撕得厉害肯定得找。但如果你俩还算能沟通,财产也不复杂,没小孩或者对孩子安排能达成共识,那自己动手(Pro Per 或 Pro Se)完全可行。加州法院官网那表格库贼全,照着填就行。不过,花点小钱找个咨询律师(Consultation)捋一捋关键点,绝对值得,能避开不少坑。我那离了的哥们儿当初就为省这百十刀咨询费,填表漏了一项共同债务,后面多跑两趟法院,亏大发了。
文件递上去了,下个动作叫"送达" (Service of Process)。这是硬性规定,不能跳过!意思是你得按法律认可的方式,把那份盖了章的 Petition 和 Summons,还有一堆空白响应表格(比如 Response, FL-120),正式交到你配偶(现在叫"被申请人" Respondent)手上。重点来了:你自己不能送! 这活得找个年满18岁、跟案子八竿子打不着的第三方干(朋友、专门送传票的 Process Server 都行)。送完,人家得填个送达证明 (Proof of Service of Summons, FL-115) 交回法院备案。这一步要是没做对,后面全白搭。见过有人图省事自己塞老婆信箱里,结果被法官打回来重来,耽误好几个月。
财产声明 (Declaration of Disclosure):包括财产清单(Schedule of Assets and Debts, FL-142)、收入与支出表(Income and Expense Declaration, FL-150)、当前工资单。房子、车子、股票、银行账户、信用卡债、养老金、你床底下藏的私房钱...只要是婚姻期间挣的、欠的,一分一厘都得列清楚!藏着掖着?后果很严重,法官能罚你款,甚至推翻之前的协议。
这阶段最考验人。一边憋着火,一边还得跟对方(或对方的律师)交换文件、讨论怎么分家产、定孩子跟谁住/怎么探视/谁出多少钱(抚养费 Child Support 和配偶支持 Spousal Support 的计算,加州有官方公式参考,但也不是铁板一块)。能谈拢最好,签个婚姻和解协议 (Marital Settlement Agreement),白纸黑字写清楚所有安排,后面就省心了。谈不拢?那就得走调解 (Mediation) 或者让法官在最后的听证会上帮你们断。
熬过了那6个月零1天的等待期,财产孩子也基本捋顺了(至少文件上交了),终于能收尾了。如果所有条件都达成一致了(包括那份和解协议),你们可以提交一份最终判决申请包(包括 Judgment, FL-180 和 Notice of Entry of Judgment, FL-190,还有证明完成披露的声明)。法官审完没问题,大笔一挥签了判决书 (Judgment),案子就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