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Barrister的路径:同样需要法律学位或GDL,然后要加入四大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之一,完成律师职业培训课程(BPTC,现在可能改叫其他名称),接着进行为期一年的见习(Pupillage),通常由资深Barrister带领,在法庭实战中学习。见习合格后,才能正式"取得律师资格"(Called to the Bar),成为自雇性质的大律师(也有部分是受雇于机构)。
记得有一次在伦敦的皇家司法院(Royal Courts of Justice)附近咖啡馆,就看到一群行色匆匆、提着厚重文件箱、身着笔挺西装的人(Solicitors),和另一群戴着假发、披着黑袍、语速飞快讨论着案情的人(Barristers)擦肩而过,那种鲜明的角色分工和职业气质,真是让人印象深刻。法律这行当,门道确实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