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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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美国的故事》(近一百万字)
作者:毕蓝
美国的故事对于我这个世界历史盲来说,一直是个谜。可是传统的历史书籍枯燥乏味实在看不下去,就一直盼望着能不能有一本像《明朝那些事儿》那种类型的轻松幽默的讲讲美国历史?终于等来了这套。
一开头作者就用非常生动的语言,讲述了这个和宗教有关的故事。因为不满英国传统的天主教派,有一群人跋山涉水的来到了新大陆,从这群人身上也非常明显地看到了美国现在文化的源头,追求自己追求自由追求个性。
他们先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生活了一段时间以后发现孩子们慢慢变成了荷兰人,他们并不想失去英国的血统和文化,于是开始考虑找到更合适的地方,就到了现在这个全新的地域。
“以清教徒为骨干的“议会军”被叫作“圆颅党”,因为当时的男人一般都留披肩长发,可清教派男教徒都是短发。他们理发时,把个大碗扣在脑袋上,然后沿着碗边儿剪头发,每个人的发型都一样,个个看上去脑袋都是圆圆的。”看了这一段发现原来真的有锅盖头这个概念,也可以把锅盖扣在头上剪。后来清朝男人被剪辫子是不是灵感来自于此,看来男人的头发在过去都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啊。
美国的自由女神是因为什么而建?毕竟美国已经自称为全世界最自由的过渡。那么为什么他们还是要自由呢?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从1616从1620年5月8号邮轮抵达北美,直至1773年在一百多年的北美的生活中美国始终由英国统治,一直到波士顿清茶事件,成为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导火索。
美国**有三支火把。第一支是塞缪尔·亚当斯,他的“自由之子”拉开了北美反抗暴政的序幕。第二支是帕特里克· 亨利,他那“不自由,毋宁死”的誓言让北美人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第三支就是托马斯·潘恩,他的《常识》让北美走上独立之路。约翰·亚当斯说:“没有《常识》作者的这支笔,华盛顿举起的剑将徒劳无功。”
篇幅有限,还有很多精彩内容书中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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