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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正"渔业法":渔民可雇非台湾籍私人武装

华人网 2013-8-7 00:58

中新网8月6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为保障渔民海上作业安全,台湾立法机构6日修正“渔业法”,台湾渔船可在受海盗或非法武力威胁高风险海域,雇用非台湾籍的私人武装保安人员,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

参与审查的“立法委员”管碧玲说,台湾渔船屡屡在索马利亚海域遭到海盗侵扰,更有菲律宾的公务船对手无寸铁的渔民任意扫射,让渔民生命财产受到莫大的威胁,因此修正“渔业法”。

不过这项修法也规定,台湾业者雇用外籍武装保安必须事先报备,而且武装人员也不得擅入雇用船只以外的台湾领域,违反规定的渔船业者,最高可被罚30万元新台币的罚款。

另一方面,这次修法也同时将休闲渔业的管理从行政命令的层级提高到法律位阶,并且加重业者在保险方面的责任,必须投保责任保险及乘客伤害保险。

(原标题:台湾修法:渔民可雇非台湾籍私人武装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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