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5月12日讯 无业男子在恋爱交往过程中,谎称自己是地产开发商,以“借”为名,共骗取女友16万余元。5月12日,经湖南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谭某因犯诈骗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今年54岁的谭某系湖南湘乡人,无业,曾于1999年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2年初,谭某通过社交网站结识了汤某并开始交往,在交往的过程中,发现汤某家境不错,便产生了骗取汤某钱财的想法,谭某谎称自己是做建筑工程的,在湘潭市九华工业园有工地,以此骗取汤某的信任。自2012年2月至11月期间,谭某以自己承包的工程需要资金运转等为由,以“借”为名,先后多次从被害人汤某处共骗取了161500元,并将所得钱财挥霍一空。为了打消汤某的疑虑,谭某还带汤某到湘潭一个工地上,谎称自己就是该工地的开发商,并出示伪造的两张借据,内容为“李某某向谭某借款计150万元”,让汤某相信其有还款的能力,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2012年11月的一天,汤某在接到一陌生女子要求谭某还款的电话时产生疑虑,便催促谭某还款,谭某因无还款能力而逃匿。2014年2月1日,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审讯,谭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