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并公布了68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 山东规定,未经资格认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留学中介机构要与其服务对象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留学中介机构不得以承包或者转包等形式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中介服务业务,不得代替国外教育机构向服务对象收取学费或组织相关教学活动,不得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咨询、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形式开展自费出国留学招生宣传活动,未经学校同意也不得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类似活动。(魏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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