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3月3日电 1月4日,深圳布吉首富诈骗案在龙岗区人民法院重审宣判。被告钟继华因犯诈骗罪获刑5年。然而,取保候审期间,钟继华却逃跑了。近日,深圳市公安局成功将其抓捕归案。 1997年下旬,因布吉河整治工程拆迁,源丰公司在布吉镇布吉中学斜对面购得一块6085平米土地。1999年,当源丰公司基本完成挖山推工程时,时称“布吉首富”的温寿安向该公司出示了一份《购买住宅用地合同》(以下简称《购地合同》)复印件,并找来曾任原宝安县布吉镇房地产公司副经理的钟继华作证,称源丰公司正在开发的土地中,约有1500平方米为温寿安在1986年向原布吉房地产公司购得,要求源丰公司停止开发。 2007年底,由于地铁长龙站工程需要临时征用该开发用地,相关部门要求源丰公司尽快与温寿安协商解决争议,以免影响地铁施工进度。 期间,钟继华以“中间人”身份进行斡旋。2008年1月31日,温寿安与源丰公司双方签署《补偿协议》,源丰公司赔偿温寿安人民币200万元,“中间人”钟继华也同时获得了源丰公司10万元的“茶水费”。 2008年,源丰公司在支付前述款项后,经知情人提醒,才发现《购地合同》有问题并报警。公安机关将该合同送至国内多家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结果都表明该合同涉嫌伪造。该案后被列为公安部2010年第910号督办案件。 2010年6月22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温寿安、钟继华。钟继华在当日被抓捕归案。温寿安则在获悉批捕消息后,弃保潜逃至今。 2012年5月,该案经龙岗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钟继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钟继华不服,提起上诉。2012年8月,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深圳中院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龙岗法院重审。
龙岗法院认为,钟继华参与通过利用伪造的《购买住宅用地合同》,虚构该合同指向的土地位置骗取政府协调会认可,进而诈骗源丰公司人民币200万元,证据确实、充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法院经重审,判处钟继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宣布后,钟继华当庭提出了上诉请求。 源丰公司代理律师表示,该案主犯布吉首富温寿安以取保候审名义逃跑,至今仍出逃在外。“一般来说,主犯在逃,从犯不宜取保候审。有关部门应当对钟继华及时关押至审判生效。此外,通过体检可以看出钟继华身体应无大碍,以身体原因申请取保候审,体检时趁乱逃跑,可见出逃行为蓄谋已久。” (原标题:深圳布吉首富诈骗案从犯钟继华获刑5年 取保期间出逃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