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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婴警察自述:案发当晚因朋友义气喝酒超6两以上

华人网 2014-1-21 14:34


公诉人询问被告人

大河网讯 2014年1月21日上午,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原林州市公安民警郭增喜摔婴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采取微博直播形式对庭审情况进行播报,大河网将对此事进行实时报道。

10时26分,被告人郭增喜回答公诉人询问称案发当晚,自己因为朋友义气喝酒超过6两以上。

“我和几个朋友喝了3瓶不到,我喝了6两以上,我平时酒量一般,3两左右,我平时喝酒以后就记不清谁把我送回家,回到家以后就是说话,睡觉。”

在回答公诉人询问为什么喝这么多时,郭增喜回答称,“就是因为义气,因为和朋友一起,当晚喝完酒以后,有人提议唱歌,然后我们就一起去了,坐的杨某某的车,到了唱歌地方之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了之后就到了医院。”

郭增喜表示自己当晚被带到派出所,看了录像后才知道是他把小孩摔伤的。

“我记不清当时为什么摔孩子。”郭增喜说,当时到派出所之后,民警告诉他摔了孩子。

“他们问我为什么(摔孩子),我也解释不清楚。当时我在公安机关说摔得是个假娃娃,是我自己分析的,我给解释的。”

郭增喜表示,自己不敢相信这个事情,同时称自己一直积极配合小孩治疗。

当公诉人询问郭增喜后来是否去山西时,郭增喜表示去过。

“当时想逃避,后来觉得不行,当时是存着一种侥幸心理,想躲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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