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第一次燉牛肩肉,是在一個寒冷的冬日。那時我剛搬到紐約的小公寓,廚房窄得轉個身都難,但偏偏愛上這道菜的溫暖。牛肩肉啊,它不像牛排那樣嬌貴,卻藏著滿滿的膠質,燉好了入口即化,連湯汁都能拌飯吃上三碗。可要是搞砸了,肉硬得像石頭,整鍋心血都白費。這些年,我在不同國家試過無數次,從台灣的紅燒到法國的勃艮第燉肉,慢慢摸出點門道。今天,就來聊聊怎麼讓這塊肉乖乖軟爛入味,別再讓它欺負你的鍋子。
選肉是第一步,可別隨便抓一塊就走。牛肩肉本身帶筋又多油花,那是它軟爛的關鍵,但挑的時候得看仔細。我習慣去傳統市場找新鮮的,肉色要深紅帶點光澤,按下去有彈性,別選太瘦的,否則燉出來乾柴。有一次在巴黎的肉舖,老闆教我挑帶點大理石紋的,說那是膠質豐富的象徵。回家後,我會先修掉多餘的肥油,但留點邊角,切大塊點,大概三公分見方,太小了容易燉散。記住,肉別洗!直接擦乾水分,不然風味全跑光。
醃不醃?看個人。我不愛複雜的步驟,簡單撒點海鹽和黑胡椒,靜置半小時就夠。重點是讓肉先「休息」,鹽分能滲進去,燉時更入味。有些人會用紅酒或醬油醃,但我試過,容易搶味,尤其牛肩肉本身鮮甜,別蓋過它。接著熱鍋,用中火煎香表面。這步超重要!鍋子燒熱了倒點橄欖油,肉塊放進去別急著翻,煎到金黃脆皮,鎖住肉汁。香氣飄出來時,我總忍不住偷吃一塊邊角,哈。
燉煮才是重頭戲,溫度控制決定成敗。我偏好用鑄鐵鍋或砂鍋,導熱均勻。煎完肉後,鍋底留著那些焦香的「鍋巴」,加點洋蔥、胡蘿蔔、芹菜炒軟,釋放甜味。然後倒回肉塊,加液體:水、高湯或紅酒都行,但量要蓋過肉一半就好,別淹沒。關鍵來了:火候必須低!沸騰後轉最小火,保持微滾狀態,蓋上鍋蓋。溫度太高,肉會變硬;太低,膠質不融化。我總守在爐邊,聽那咕嘟聲,像在煲湯的節奏。時間嘛,至少兩小時,三小時更穩。中間別手癢開蓋,蒸氣跑了溫度就不穩。
加點「小幫手」讓肉軟得更快。酸性成分是秘密武器,像番茄糊、紅酒醋或檸檬汁,加一小勺就能分解纖維。香料也別亂撒,我愛用月桂葉、百里香和一點八角,燉到後半段再放,免得苦味出來。鹽巴要晚點加,起鍋前半小時調味,否則肉質會緊縮。有一次在東京學到招:丟顆蘋果進去,果酸自然軟化肉質,還帶點果香。燉好後別急著吃,關火燜個十幾分鐘,讓肉吸飽湯汁。這時掀蓋,香氣撲鼻,肉用筷子一戳就散,湯汁濃得像絲綢。
最後盛盤,講究點就配點馬鈴薯泥或烤麵包,沾著湯汁吃。牛肩肉燉透了,那種軟爛是從裡到外的溫柔,每一口都帶著層次。失敗過幾次後,我懂了一個道理:燉肉像人生,急不得。小火慢熬,讓時間當主廚,自然就入味了。你試試看,廚房裡的等待,總會換來驚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