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前最该死磕的是押金条款。去年我邻居就栽在这——合同里写"deposit may be used for repainting",结果退租时房东扣了$1200刷墙费。按加州民法典§1950.5,除非是租客恶意破坏,否则墙面正常老化损耗不能扣押金。现在我看合同都自带荧光笔,重点标出"wear and tear"和"itemized deductions within 21 days"这些关键词。
最近还发现新坑:疫情后很多房东在合同里加电子支付条款。上个月帮留学生看合同,发现写着"$35/month fee for physical check payment",这其实违反加州AB-1482法案。法律规定房东必须提供至少一种免费付款方式,哪怕是现金都得接,更别说支票了。这种隐形收费条款在私人房东的合同里特别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