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更是雷区中的雷区。美国法院只看儿童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什么"我家三代单传"在这儿不好使。张律师经手过揪心的案子:母亲是常春藤教授但每周工作80小时,父亲开中餐馆能全天陪孩子,最后法官把抚养权判给父亲。关键要准备详细的育儿计划表,学校活动谁参加、中文课怎么安排都得落实到纸面。现在连微信聊天记录都能当证据——去年新泽西州有位父亲靠前妻"带孩子太累想送回中国"的语音拿到全权抚养权。
说到法律文件,光是离婚申请书(Divorce Petition)就有二十多页表格要填。加州的FL-100表格里藏着魔鬼细节:Section 4要注明所有已知债务,漏掉车贷都可能被判欺诈。更头疼的是送达程序(Service of Process),如果配偶躲在国内,得通过《海牙公约》送文件,光这步就能耗你半年。我经手的案子最神操作是找上海某律所登报公告,配合国际快递回执才完成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