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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义勇为后遭获救者亲友指责:你是想出名

2014-8-9 10:59| 发布者: 华人网| 查看: 54624| 评论: 0

摘要: 马正亮最近很郁闷8月1日晚上8点多,在徐州闹市区,一名男子从花坛中冲出,扑倒两名骑车女孩,试图当街猥亵。危急时刻,“大叔”马正亮挺身而出与男子展开搏斗,鼻梁被打骨折。事后,两女孩将马正亮送医,还垫付了医 ...


马正亮最近很郁闷

8月1日晚上8点多,在徐州闹市区,一名男子从花坛中冲出,扑倒两名骑车女孩,试图当街猥亵。危急时刻,“大叔”马正亮挺身而出与男子展开搏斗,鼻梁被打骨折。事后,两女孩将马正亮送医,还垫付了医药费(快报8月3日曾报道)。

见义勇为后,本该有个圆满结局。可是,就在媒体报道的当日晚上,被救女孩的亲友到医院找到马正亮,称他“找记者是想出名”,将他指责一通。

一开始很感动

被救女孩主动垫付了医药费

马正亮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被送到医院的当晚,他就被查出血压较高,“我之前血压一直正常。”马正亮原本是一家工厂的电工,20多年前,他在工厂调试机器时,胳膊被绞进机器,接骨用的钢板至今还留在胳膊里。

当晚在医院,被救女孩及其家人均对马正亮表达了谢意,并主动掏出3000多元钱垫付了前期的医疗费。马正亮说,当时他很感动,也很不安,他不想给别人添麻烦。

马正亮说,和施暴男子搏斗的地点位于市中心,人流量很大,“在我发现那名男子施暴的时候,起码有20多人在周围,但没有人上前制止。”他和施暴男子搏斗时,人越聚越多,但无一人出面帮忙。

“要是有人帮忙,我也不至于被打得鼻梁骨折。” 施暴男子个头接近1米8,马正亮拖着使不上劲的一条胳膊,与他苦苦纠缠,一直到民警赶到将施暴男子控制住。

事后经警方调查,施暴男子今年38岁,家住铜山区利国镇。事发后,男子的父亲赶到派出所,出示了其有精神残疾二级的残疾证。

当时警方表示,马正亮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事迹要求,将帮助其申报见义勇为表彰。

后来有点寒心

遭女孩亲友指责“你是想出名吧”

马正亮闹市区救人的事迹8月3日相继被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当天晚上,两名女孩的亲友找到我,把我指责了一通。”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马正亮的家里时,他刚从附近的小医院打吊水回来。“我不怕流血,但我很伤心。”马正亮说,女孩的亲友认为,有媒体在报道中使用了女孩的侧面照,虽然打了马赛克,但仍对女孩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他们说是我把记者叫来的,自己想出名。”马正亮觉得很冤枉,“我当时只想到救人,哪考虑其他的东西?这事是我哥哥告诉媒体的,他也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想弘扬一下正能量而已。”

马正亮说,女孩亲友最后抛下一句“我们不管了,你找派出所吧”,就离开了,之后再没来过医院。8月5日下午,预付的医药费用光,马正亮只好离开了医院。

马正亮告诉记者,自己因公伤残,平日以打打零工为生,只够糊口而已。“家里也没有其他人,和爱人离婚后,儿子跟着她生活。”

马正亮说,亲朋好友事后都怪他“多管闲事”,但他坚持认为自己做得没错。他说,如果当时不去救的话,可能会后悔一辈子。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一名当事女孩,她表示自己“不方便说什么”,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怎么办

符合见义勇为 赔偿还没着落

由于打伤他的很可能是名精神疾病患者,马正亮担心此事会不了了之。徐州泉山区公安分局王陵派出所的民警表示,马正亮的行为应当符合见义勇为的事迹要求,目前相关材料已经准备完毕,很快就会送到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目前,涉嫌肇事的男子已经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民警说,是不是间歇性的精神疾病以及肇事时的精神状态等,还需要司法鉴定才能进一步确认。警方将根据其肇事时是否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来裁定是否担刑责。

对于马正亮的医药费问题,警方认为,如果肇事男子的家人积极主动配合的话,可以由其家人来先期赔付。

但问题是,男子的家人并不主动配合。警方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对方就是不愿担责。

对此,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栋律师表示,首先,如果确认这名肇事人患有精神疾病的话,那监护人要承担责任;其次,两名女孩是受益人,在侵害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受益人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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