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链上寒星,纵有千障迷踪,终见虚焰蔽空。
加密货币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曾是不少投资者心中的乌托邦围墙,但随着全球化浪潮的不断深入、各国监管技术水平的持续提高、监管态势的逐步趋严,现如今,在全球监管的探照灯下,加密资产的“加密性”已显露出裂痕——你的链上足迹,远比想象中清晰。1
技术层面
在技术层面,加密货币其实就不是完全的身份隐匿。首先需厘清一个认知:加密货币的“加密”仅指交易签名验证技术,绝不等于完全的身份隐匿。比如公钥地址就类似汽车的牌照,是可以被查询到的;在链上的历史交易都是被永远存储,是可以被追溯到的。即使是目前加密货币安全存储最高级别的保障方式——“冷钱包”,监管也可以依赖关联证据链,通过间接方式“查到”冷钱包持有人。
加密货币的冷钱包是将私钥(用于访问和管理加密货币的关键)的生成、存储和签名过程都在一个物理隔离的设备或介质上进行,所以是一种完全离线存储的安全解决方案。由于私钥离线,所以冷钱包对于远程黑客攻击、恶意软件、病毒、网络钓鱼等几乎免疫,但监管可以通过如下手段获取到持有人信息。
➦ 交易所KYC信息:当用户从交易所提币到冷钱包地址时,交易所的实名认证(KYC)数据会将用户身份与冷钱包地址绑定。这是最常见的突破口。
➦ 链上交易分析:如果冷钱包曾向关联个人身份的地址(如交易所充值地址、NFT购买地址、DeFi实名协议)转账,可通过区块链分析工具(如 Chainalysis)建立资金流向图谱。
➦ 法币出入金渠道:若用户通过银行账户/支付平台购买加密货币并转入冷钱包,监管机构可要求金融机构提供交易记录,结合链上数据锁定关联地址。
➦ 物理设备搜查:在涉及犯罪调查时,执法机构可能通过搜查令查获物理硬件钱包或纸钱包(如突击住所、查封电脑),并通过技术手段提取私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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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监管层面
在全球监管层面,加密资产的隐私性更是面临着巨大挑战。
信息透明化趋势
➤ FATF针对VASPs的旅行规则
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2018 年10 月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即VASPs,一般包含交易所、托管钱包、OTC平台等)提出的“15 条建议”(即旅行规则),是全球首次将传统金融领域的反洗钱(AML)、反恐融资(CFT)标准全面适用于加密货币行业。
该机制的核心在于建立 “穿透式监管”框架,其落地依赖全球多层级的协作与技术创新。
01
➤要求VASPs必须向监管进行注册并接受其监督。
FATF通过制定标准,成员国进行立法转化,要求所有VASPs必须向金融监管机构注册,提交如公司股权结构、实控人身份、AML/CFT内控制度文件,采用注册许可制度对VASPs从信息源头进行控制。
目前,FATF的报告已涵盖了全球207个重要VASPs,通过对这些核心VASPs的监督,实现加密货币信息透明化的目的。
02
➤旅行规则要求VASPs之间对用户信息进行强制传递及检查。
当加密货币从一个交易平台(VASP)的用户账户,转账到另一个交易平台(VASP)的用户账户时,发送方平台必须把汇款人和收款人的实名信息(姓名、账号、地址)以及金额告诉接收方平台,接收方平台必须检查这些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和自己记录的一致,如果信息没传、不全或者对不上,接收方平台不能放行这笔钱,必须扣住并报告给监管部门,因为这可能涉及洗钱或恐怖融资。
这一点其实类似银行转账的实名制要求,目的是让监管部门能追踪资金流向,打击非法活动,这就是“旅行规则”(即VASP间强制传递用户信息)让加密货币交易变得更“透明”的关键。
03
➤“链上监控+链下验证”双结合的方式加强信息透明化。
监管机构授权Chainalysis、Elliptic等公司扫描区块链交易,标记高风险地址(如暗网、勒索软件相关),实现链上监控;
VASPs需建立数据库关联用户钱包地址与其KYC身份(如Coinbase的“地址白名单”系统),实现链下验证。
通过上述的三重手段,监管实现对于加密货币的关键信息获取。旅行规则是“监管链”的第一次全球化实践,其真正价值不在于单次数据传输,而在于构建了 “VASP-区块链分析公司-金融情报机构”的实时联防网络,标志着加密货币从“匿名乌托邦”转向可监管的金融基础设施。
➤ OECD通过的CRS准则及CARF规则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23年通过全球协作的CRS准则(即共同申报准则),可谓是全球税务版的“朝阳群众”系统,核心机制是目前已有超过120个国家自动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通过要求银行/券商每年向本国税务局提交账户余额、利息、投资收益等数据,将其打包直传至账户持有人的税务居住国(如中国公民在瑞士的存款→数据会被传回中国国税局),这一做法简直就是隐瞒纳税的致命杀招。但在当时,加密货币仍是此等杀招的漏网之鱼,加密货币交易所未被纳入CRS框架,链上地址更不在申报之列。
为了解决加密货币交易所未被纳入CRS框架的问题,2023年又进一步出台了《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即CARF,相当于是针对加密货币的CRS补丁),要求交易所/托管商需收集用户国籍和税务居住地,每年向本国税务机关报送加密货币涉及的账户余额、交易流水、投资收益等,要在2027年前实现98国自动数据交换。
由此可见,全球对于加密货币的监管逐步加强,透明化程度也愈发加深,各国之间的协作越发加强,合规性要求进一步加重。
主流国家政策比较
由于上述提到的信息透明化趋势及国际组织和部分国家采取的措施,为国家将加密货币纳入征税范围提供了有效的实操落地手段,目前全球至少有约45个国家已将加密货币纳入征税范围。下面从资产定性、征税场景、税率、监管处罚等方面对主流国家的加密货币税收政策进行比较。
➤ 资产定性方面
美英将加密货币认定为财产,德国认定为私人货币/资产,日本认定为杂项收入,印度认定为虚拟数字资产,新加坡认定为支付代币(非资产),从资产定性方面,前述国家对加密货币进行了定性,为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做了铺垫。
➤ 核心征税场景及税率方面
各国加密货币相关的税收政策有的是围绕交易、挖矿两部分进行;也有部分国家不区分交易还是挖矿,直接围绕收益进行征税。
法国对于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主要针对已实现的资本利得税,在出售或兑换加密货币时,对所得收益征税。但需要特别提醒的一点是,近期法国政府提出了一项新提案,计划对加密货币的未实现资本利得(即没有交易或兑换的行为发生,仅持有期间发生了账面增值)征税。所以法国对于加密货币的征税政策可能是最严格的。
印度相对来说,是对加密货币税负较重的国家。印度不仅对加密货币收益统一征税30%;且只要交易,无论盈亏都还要扣1%TDS(即Tax Deducted at Source源头税);对于未申报税款不仅需要补缴,还要缴纳70%的罚款。
美英日针对加密货币的税收就区分了交易、挖矿两部分,分别针对交易征收收益所得税/资本利得税、挖矿征收所得税。美国税率是10%-37%,英国税率是20%-45%,日本最高税率是55%。
德国相对来说,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对投资者来说比较友好,仅针对短期(一年以内)收益征收所得税,持有一年以上免税。
新加坡针对加密货币是没有资本利得税的,但会涉及所得税和GST(消费税)。
➤ 监管处罚方面
在监管处罚层面,瑞士已对瞒报用户处逃税额200%罚款,美国2024年IRS通过Coinbase、Binance等加密资产交易平台数据追查1.2万名逃税者,补缴了32亿美元税款。印度对于未缴纳1% TDS(类似中国的“代扣代缴”)的交易者,要求缴纳交易额100%的罚款(2025年孟买法院已有相关司法判例)。
中国监管的态度
最高司法机关的官媒《人民法院报》在2025年6月18日刊登了一篇题为《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挑战、创新与司法担当》的文章,其观点可归纳为两点:
一是肯定虚拟货币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意味着公民合法持有的虚拟货币受法律保护。这里需特别提示下,虽然监管对合法持有虚拟货币进行了财产属性上的肯定,但也不意味着国内资金直接投资海外资产是合法的,监管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包括境外交易所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全部归为“非法金融活动”,不允许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在海外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包含加密货币)。
二是文章提出了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方案,如设立“司法专用钱包”、委托香港等合规地区第三方机构进行变现等,旨在将犯罪所得转化为可用于退赔被害人或上缴国库的法定货币,实现执法落地。
需要特别澄清提示注意的是,中国税务居民的纳税义务不因为中国税局尚未获得信息或投资加密资产非法而免除,只要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就负有海外所得的申报纳税义务。
此外,中国居民进行海外投资包括加密资产在内,还会面临几个灵魂拷问:出去的钱超过额度了吗?怎么出去的?出去前完税了吗?进行资本项下的投资的钱是国内还是海外的?增值的钱缴税了吗?这里面可能会面临外汇管理局和税务局的双重拷问。
建议
对于有全球资产配置需求的高净值客户来说,在上述日益透明化的信息交换环境下,未来大概率加密资产面向监管都是透明的。而考虑到加密资产的“无国界”属性,面向社会公众和自己想隔离的人仍然比其他类型资产具有更好的隐私保密效果。
但随着“信息越来越透明”,加密资产面临的合规责任、税务责任,以及投资前景可能随着核心的“去中心化”属性更改,而我们在考虑加密货币这类资产时,需要结合多重因素仔细再权衡。4
小结
当CARF框架在2027年全面生效,加密货币作为最后一块“避税飞地”将不复存在。链上匿名的幻想早已破灭,而链下税务的绞索正在收紧——加密资产的每一分增值,都活在监管的记账本里。